案情回顾:
田某和王某既是邻居,又是“发小”,为了钱财,田某竟然冒充武警部队营级军官,以替王某找武警部队的文职工作为由,先后多次骗取其人民币共计10000元。近日,田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10月的一天,田某给王某打电话,自称现在武警某指挥中心工作,能帮助其找工作,还说已经帮助他们的一个发小在武警总部找到了工作。这样,双方便相约见面了。田某穿着军装,带了一些文件,对王某说能帮助其进武警总部做文职。因为对方穿着军装,田某很轻易地就相信了她。田某向王某要了1500元钱,说是给其找工作的押金。
之后,王某将此事告知父亲。父子俩觉得田某穿着军装,还带着那么多文件,两人既是发小,又是邻居,还是挺靠谱的。在这种情况下,田某一提出需要用钱送礼之类的要求,王某父子便尽力满足。两人先后给了田某10000元。可是王某的承诺却始终没有兑现,后来也不经常联系他们了。王某感觉不对劲,向田某提到的那个“发小”求证,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遂要求把钱退回来,田某此时才承认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并给对方打了一个1万元的欠条,但是,始终没有还钱。王某报警。
原来,田某根本就没有工作,也没有能力帮助王某解决工作,只是想骗他们点儿钱花,自己穿的军装都是从军用品商店买的。而她提到的另外一个“发小”其实是另外一个被骗对象,只不过对方及时发现,没有上当受骗。
近日,田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田某以帮助王某安排工作为由,先后骗取其人民币1万元,已经构成诈骗罪。
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但受害人的心理弱点却值得我们深思,熟人之间的往来也要小心,像这类诈骗案件,只要被害人多留个心眼,多咨询、多了解情况,骗子的谎言就会不攻自破,被害人也就可以避免财物损失。除此之外,王某想通过“关系”找工作也为田某提供了可乘之机,检察官提示,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寻求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