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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旗落实“四项机制”加强对苏木镇纪委的领导

2018年8月19日  江西宜春律师   http://www.xlglmlvs.cn/

  近日,东乌旗9个苏木镇纪委陆续向旗纪委常委会汇报2016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苏木镇纪委改革以来,东乌旗着力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实践“两个为主”工作机制,苏木镇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落实双重领导机制。出台《苏木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实施“苏木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以旗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模式。以苏木镇党委换届为契机,及时会同组织部门进行酝酿提名,提出苏木镇纪委书记拟任人选,确保将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选拔到乡镇纪委书记岗位上来。

  落实案件审查机制。认真落实“查办案件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制定《东乌旗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件案管系统上报明细呈批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规定苏木镇案件查办情况、案件线索处置在报苏木镇党委的同时必须向旗纪委报告,今年以来累计报告工作情况3期次,研判案件线索15条。严格落实案件交办制度,对交办苏木镇纪委案件定期调度,限期结案,2015年以来共向苏木镇纪委交办问题线索26件。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对苏木镇案件质量进行把控,“乡案县审”率达到100%,督促完善事实证据和办案程序,纠正定性上出现错误或偏差,保证了苏木镇办案质量。

  落实“三转”推进机制。出台《关于加强苏木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规章制度、提升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改革完善,确保苏木镇纪委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上来,有效推进苏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落实。

  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纪委常委与班子成员包联机制,每月对苏木镇纪委开展工作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调度一次,由包联的旗纪委常委进行跟踪督导、“销号”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将每月工作调度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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