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
最高检表示,在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时检察机关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一方面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学生依法从宽处理,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另一方面对于性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坚决依法惩处,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司法震慑。
同时,在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时坚持专门化办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目前,全国已有1960个检察院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机构,有近万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犯罪规律的未检检察官,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原则上由他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