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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费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8年6月3日  江西宜春律师   http://www.xlglmlvs.cn/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费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费的通知
(1993年4月26日 深规土字[1993]142号)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颁发新《房地产证》的通知
(1994年12月5日 深规土[1994]576号)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物业估价管理的通知
(1995年4月7日 深规土[1995]169号)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
(1995年7月13日 深规土[1995]355号)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多功能用地使用年限问题的复函
(1996年10月30日 深规土[1995]629号)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报建及竣工验收管理的通知
(1996年10月14日 深规土[1996]423号)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厅关于实行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
(1996年11月26日 深规土[1996]552号)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的通知
(1997年3月14日 深规土[1997]122号)
关于欠地价款商品房项目由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监管楼款并代理销售的管理办法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1997年5月20日 深规土[1997]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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